在足球比赛中,门将用手接队友用脚故意回传的球,属于犯规行为。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(IFAB)制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2条,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,若用手或手臂触碰由同队队员**故意用脚踢回**的球,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。
规则的核心在于“故意”二字。如果队友是**有意用脚将球回传给门将**,无论传球方式是地滚球、挑传还是解围失误后的调整,只要裁判认定其意mk体育图是把球交给门将处理,门将再用手接球就构成违规。但如果是队友用头、胸、膝盖等部位回传,或者发生意外折射、对方球员触球后的回弹,门将用手接球则完全合法。
很多球迷误以为“只要是队友传来的球,门将都不能用手接”,这是不准确的。规则仅限制**用脚故意回传**的情形。此外,即使队友回传时没有直接看向门将,只要裁判判断其动作具有明确的回传意图,仍可能判罚。VAR在高水平赛事中也会介入此类判罚,重点回看传球瞬间的动作意图和球的运行轨迹。
一旦犯规成立,对方将在门将手触球的位置(不得少于距球门线9.15米)获得间接任意球。这个规则旨在防止球队通过“回传—手接”战术拖延时间或规避压力,保持比赛流畅性。因此,现代足球中,门将面对队友回传时,通常会选择用脚解围或让球滚出底线,以避免送对手一个危险位置的定位球。
